她说,目前有组织认定只要能说出某个人的身份证号码,就是这个身份证号码的持有者,甚至进一步给予获取特权信息和服务的权限。在这种情况下,身份证号码不只是一种验证方式,而是解锁更多信息和服务的钥匙,如果接受使用身份证号码来证明身份,显然是不恰当的。
公众去年12月一度可通过新的Bizfile网络平台,免费查找部分人士的全名和身份证号码,引起民众对个人资料保护的议论。
她说,数码部应明确说明,停止使用局部隐藏的身份证号码(masked NRIC),不代表自动在所有情况下使用完整的身份证号码。“我们从未打算大范围公开完整的身份证号码。”
数码发展及新闻部长杨莉明星期三(1月8日)在国会发表部长声明,回应议员针对身份证号码政策和会计与企业管制局Bizfile平台公开身份证号码所提出的51道问题时,做出上述表述。
除非法律规定,任何机构想索取并保留一个人的身份证号码,都得事先说明用途和征求同意,以及确保身份证号码受到保护。(王彦燕摄)
延伸阅读
与其使用局部隐藏的身份证号码,杨莉明提出,一些情况采用名字或其他识别信息就足够,无需身份证号码;某些情况则应使用完整的身份证号码。这必须评估个别情况再决定。
杨莉明坦承,政府机构协调失误导致企管局产生误解,在平台的搜索功能中披露完整的身份证号码。
杨莉明强调,身份证号码是个人资料,只在有必要时才使用或透露给其他人。
不过,一些错误使用身份证号码的做法得要改变。杨莉明再次举例说,身份证号码不应用于验证一个人的身份,更不应把身份证号码设置为密码。
除非法律规定,任何机构想索取并保留一个人的身份证号码,都得事先说明用途和征求同意,以及确保身份证号码受到保护。这些现有指导原则没有改变。
停止使用局部隐藏的身份证号码,不代表在任何情况都得用完整的身份证号码,有时候根本不需要使用身份证号码,有时则只需名字或其他识别信息就足够,这得视个别情况而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