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放贷人法令,任何人的银行户头或银行提款卡,一旦被大耳窿用来放贷,即被视为协助非法放贷,初犯者可被罚款3万元至30万元不等,坐牢最长四年,外加最多六下鞭刑;涉嫌替大耳窿进行骚扰活动一旦罪成,初犯者可被罚款5000元至5万元,监禁最长五年,外加最多六下鞭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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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85人的调查正在进行中。
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三(3月5日)发布文告说,刑事侦查局和七大警署警员于2月24日至28日在全岛展开执法,打击非法放贷活动。共有85人因涉案被警察调查,他们的年龄介于16岁至81岁。
初步调查显示,被调查的人当中,有10人涉及上门进行骚扰、35人相信充当跑腿,到自动提款机协助汇款,其余40人则涉嫌为大耳窿开设银行户头,或提供提款卡、密码和网络密码生成器,让大耳窿进行非法放贷的勾当。
85人涉非法放贷被警方调查,年龄最小只有16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