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,根据不同行业设定不同的最低工资水平,可能会间接鼓励业者抱着侥幸心态钻漏洞,以至于违背了推行这个模式的初衷。打个比方,一些雇主可能刻意篡改行业领域的类别,以便符合资格采用适用于这个特定行业的较低工资底限。随着更多行业推行渐进式薪金模式,这种滥用情况恐怕只会更严重。
(作者是工人党盛港集选区议员)
那么,这两种制度的差异何在呢?最低工资制主张定下一个简单划一、适用于经济体系中所有工薪阶层的最低收入水平。相比之下,渐进式薪金模式则根据不同行业设定不同的最低工资,同时为工资增幅制定额外层级,让工友随着掌握更多技能、赚取更高工资。渐进式薪金模式自2012年首次公布,并于2015年起正式推行以来,仅涵盖三个行业领域,覆盖收入处于底层第30个百分位数的受薪工友当中仅20%人口。
当然,从设计上说,制定最低工资确实有可能造成失业率上升,进而降低经济效率。在我们看来,为了加强社会公正,作出一定的权衡取舍是值得的。更何况,全球各地数百项研究的证据也显示,只要不把最低工资定得太高,最低工资制对就业的影响微乎其微,甚至无法察觉。
但是,如果让渐进式薪金模式以更快速的步伐覆盖所有行业,正如全国职工总会副秘书长许宝琨希望看到的情况一样,那至少就最低工资的概念而言,这两种制度之间几乎没什么实际区别。唯一有待厘清的,就只剩下必须决定工资最低的行业应有的最低工资水平。由于所有其他行业的最低工资都不可能低于这个底限,因此我们工人党在乎的是,这个工资底限水平必须足以反映“生活工资”,意即足以维持基本生活费。
这种公开辩论和政策讨论对我们的社会是有益的,也反映了我们的选民和民主制度日趋成熟。我们工人党,相信也包括所有新加坡人,应该为我们能够以文明的方式展开讨论而感到高兴。因此,不管是最低工资制、渐进式薪金模式,抑或是其他工资模式,最重要的是:我们采用的政策必须按劳计酬,用一天的实质工资奖励一天的实质劳作,以此体恤和照顾我们的同胞。这也是我们身为第一世界经济体应尽的最基本责任。
我上周在国会上发表的首次演说中提到,最低工资制能如何对改善现有的社会安全网发挥重要作用。政府则反过来指出,将扩大现有的渐进式薪金模式,以涵盖更多不同行业,即便现在并非最佳时机。而随后就这个课题掀起的讨论,无论是在国会议事厅内还是在更广大的公共舆论空间,包括贵报的跟进报道和讨论,原有论述中某些较细致复杂的部分却似乎被埋没了。
先厘清工人党和政府在哪些方面存在共识,将有助于推进接下来的讨论。我相信朝野双方都同意有必要向收入最低的工友给予援助,而通过某种形式的最低工资制来提高他们的工资是其中一种做法。国务资政尚达曼甚至把渐进式薪金模式称为“加强版最低工资制”,可见这两项提议之间并不存在巨大的差距。
首先,最低工资制体现了这项政策的目标:确保努力工作的国人能赚取足够收入来维持生活。工人党建议把最低工资定为1300元。我们是根据政府2019年一家四口的家庭平均基本生活必需品开支调查报告得出这个数额。当然,我们没必要固执地紧咬着这个数字不放。就如我在国会上回应其他议员提问时也曾说过,我的建议是成立一个独立的全国理事会来探讨这个问题,决定最低工资水平,并在必要时定期修订这个数额。
我们工人党清楚意识到,现阶段并非实行最低工资制的最佳时机。尽管如此,新加坡可以对建立一个更稳健的工资模式达成共识、作出承诺,待疫情结束后便可付诸实现。在这方面,副总理王瑞杰已表明,政府愿意对各项政策构想保持开放态度,当中包括最低工资制。我们期待在这个议题上与政府展开建设性的讨论。
虽然渐进式薪金模式具备让工友提升技能的灵活性和奖励元素,看似有一定的好处和优势,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,设计更简单的最低工资制,成效会更显著。
第三,为不同的行业设定不同的最低工资水平、工资层级,以及种种条件和标准,只会使行政工作变得非常繁琐复杂。这还会带来额外的交易成本,并为制度注入诸多低效元素。这些额外的低效元素对经济可能造成的负担,比起从一开始就推行最低工资制,恐怕还要更沉重。除此以外,渐进式薪金模式若无法全面推行到各行各业,到头来有可能只在那些较容易发放执照也较易监管的行业落实,而在无意间将组织较松散的行业里受雇的广大工友群众置之不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