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一名乳癌病患,由于切除了腋下的淋巴结,每当发炎或皮肤出现伤口时,便容易发高烧、手臂红肿,有时还会起红疹。从前看医生时,医生一般会开五至七天的抗生素和退烧药,通常服用两三天后烧便会退去,红肿也会逐渐消退,在吃完抗生素之前,身体通常已经完全康复。
我的这种病情已延续10多年,每次服药后便会康复。我不理解,为什么现在一定要去医院的紧急部门才能得到治疗?当我发高烧时,往往会冷得发抖,紧急部门是否会立即为我开退烧药,还是让我在冷气候诊室中排队几个小时后才能见到医生?这些问题让我感到困惑,希望卫生部能够解答。
由于切除了淋巴结,我的左手无法扎针或测量血压。然而,一些护士在惯性操作时,往往会忽略这一点。当我神志清醒时,可以及时提醒护士,但如果有一天我精神状态不佳、失智或晕厥,又该怎么办?是否可以将我的特殊病情记录在案,让医护人员能够在接诊时,及时避免不当操作?希望卫生部能为像我这样的病患提供更完善的标注和保护机制。
然而,自从卫生部收紧抗生素使用条例后,我便遇到不少麻烦。我家附近的家庭医生不再接诊这样的病情,而是直接建议我前往医院的紧急部门或政府综合诊疗所。最近,我甚至发现连一些连锁诊所的医生也拒绝为我看病。有一次,我苦苦恳求医生开药(当时我的体温为37.9°C),医生才勉强同意。果然,两天后我的烧便退了,第四天手臂的肿胀也明显缓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