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读了《联合早报·交流站》于2月22日刊登的陆路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执法、取缔滥用个人代步工具的答复后,我有几点反馈。
为确保个人代步工具的使用安全,当局还应要求进行定期维修检查,确保操作性能达到标准。此外,安装速度记录器也可帮助使用者保持警觉,避免超速,保护自己与他人的安全。
因此,我认为我国应考虑实施类似驾车者须通过公路法规考试的制度,要求有意购买个人代步工具的市民参加安全测试。通过这种方式,我们才能有效地提高使用者的安全意识,促进他们遵守公共交通规则,减少不必要的风险。
近年来,个人代步工具因充电不当引发的火灾事故频繁发生,给居民带来生命与财产损失。因此,我呼吁有关部门更加严格地处理此类事故,确保居民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。
本地街头的个人代步工具种类繁多,数量逐年增加,其中一些特大型工具对行人,特别是年长者和儿童,构成显而易见的安全隐患。更常见的是,个人代步工具上载着两到三个孩子。一旦发生意外,驾驶者恐怕难以做出及时有效的反应。这些代步工具没有安全带,乘客也没戴安全帽等,极易导致严重的伤害,甚至危及他人生命安全。
此外,有关当局应评估现有街道能否容纳日益增多的个人代步工具,并在可控范围内改革政策。若不加以管理,行人可能会被迫退到边缘,失去在街道上安全行走的空间。我国现行的拥车证制度可以作为参考,用于合理管理个人代步工具的数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