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古典与传统的每一个宗教,往往会带有旧时代、旧社会的诸多弊病,因此须要接受现代性、理性主义、自由民主观念的洗礼,否则就会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。在新加坡这样的多元文化社会中,各族群应互相尊重、互相体谅。因此既要敏感,又要不敏感。原则在于,自己对其他宗教的禁忌要保持敏感,但也要对其他宗教给自己带来潜在的冒犯多一点理解与不敏感,不能一碰就跳。这两方面结合,方才能够共同构建和谐的新加坡宗教社会。
这种善意的提醒与极具包容心的回复,都很让人感动。首先,提醒者如果是回教徒,而表现大度的回复者如果是华人,性质会完全不同。提醒者作为华人,则完全有此必要。虽然摆烧猪作为宗教祭祀的祭品,是华人悠久文化的一部分,但尊重他人与他教的宗教禁忌,也应该是多民族、多宗教社会中每一个民众的应有敏感性。体谅他人,方才足以构建共同的宗教和谐空间。
在新加坡这样的多元文化社会中,各族群应互相尊重、互相体谅。因此既要敏感,又要不敏感。原则在于,自己对其他宗教的禁忌要保持敏感,但也要对其他宗教给自己带来潜在的冒犯多一点理解与不敏感,不能一碰就跳。
这并非个人现象,再上推1200多年,禅宗的实际奠基人——惠能大师就曾食“肉边菜”,这是《六祖坛经》中的明确记载。这里的关键在于,饮食禁忌也好,戒律也罢,主要都应是自律的准绳,而非强加于其他非信徒的格外要求。任何宗教信徒应该强化自我约束,但同时要对非教徒施以宽容。说简单点就是,自己信教,但要容许别人不信教。这才是现代民主社会与传统宗教社会之间最大的区别。
最近本地有一桩颇有意思的事情。有位网民在脸书上投诉,说有人在全国交通工友联合会(NTWU)食堂桌上摆了祭祀用的烧猪,认为这是对回教巴士车长的冒犯。出人意料,底下很快有回教徒网民的回复,认为:“我是回教徒,也是这家清真档口的常客……我们知道回教严禁吃猪肉,但我们回教徒也明白这是我们宗教的规范,不会将自己的信仰强加在他人身上。”“作为一名回教徒,我感谢你顾及我们的感受,但这并没有问题。我们只是禁止食用猪肉。我可以坐在一个吃猪肉的人旁边用餐,没有问题。桌子也是供公众使用的,不是清真桌,所以也没问题。”
宗教应该是私人领域的事情,而不应该与族群、种族乃至国家政治等复杂的问题纠结起来。正因为这种私领域特性,故而宗教信仰应该是个人的自由选择,宗教饮食习惯也同样如此。这些宗教饮食禁忌可以自律,但不应强加于他人;与此同时,作为多元社会中的一分子,也应该尊重他人的宗教禁忌。
众所周知,现在汉传佛教是严格食素的,但印度早期佛教、目前的南传佛教、藏传佛教与日本佛教则无此禁忌。从学术角度来看,这个问题极其复杂。近20年前我专门写过一篇长文讨论此事,以溯源佛教的饮食禁忌如何从印度佛教的“三净肉”慢慢经过中亚部派,再到中国,最终由政府法令的形式实现了素食化。大致从唐玄宗开始,佛教徒不食鱼肉就已约定俗成。以前影响巨大的电影《少林寺》中还杜撰了此寺僧人可以食荤的说法,但就我所知,今天的少林寺依然是严格食素的。
(作者是本地文史爱好者、宗教研究者)
更可贵的是,本地回教徒也非常大度宽容。他们充分理解用烧猪祭祀是华人宗教的一部分,而且将烧猪摆在公共场合,无论是此处的公共用餐区还是道路旁,可能都只是华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,至少以烧猪来祭祀,在这些华人内心深处并非为了冒犯其他宗教,故而他们选择直接忽视。如果说,提醒别人尊重回教信仰的那位华人的敏感性,非常值得赞许,那么,这位回教同胞的不敏感,则尤其难能可贵。只有这种敏感与不敏感相结合起来,新加坡的不同宗教信徒之间才能真正实现和谐共处。
真实案例展现包容心
汉传佛教食素既然已成传统,就一定会与世俗以及其他宗教的饮食习惯产生矛盾与冲突。由于佛教较为温和,对饮食禁忌的处理总体而言颇令人称许。我有不少本地与中国的朋友都是严格食素的居士,但他们一般都不避也不禁他人食荤。有位素食的同学在请客时,还会主动替不吃素的人点些荤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