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6月5日的《联合早报·交流站》读到林叔献先生的《也谈乐龄人士优惠》一文。林先生在文中说:“如果我们(乐龄人士)还能负担得起,为什么要加重晚辈的负担呢?”他对政府以年龄一刀切,给予乐龄人士优惠的做法提出质疑。

就拿建国一代卡来说,从2014年9月1日起,只要是在1949年前出生的新加坡公民,不论家庭收入或住屋类型,都可自动获得一张建国一代卡。手持这张卡,可在私人诊所的门诊、牙科护理方面得到相当可观的优惠,省下一笔不小的费用。许多商家和超市也纷纷推出在每周内指定的一两天,给予建国一代卡持有者额外的折扣。

天底下确实是没有免费的午餐,但当政者基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古训,愿意拿出一小部分国家资源与乐龄人士分享,即便这些优惠最后还得由晚辈纳税人来买单,那也是理所当然的事。正如儿女辈有义务照顾和奉养父母一样,是一种人伦的责任,不能因父母身边有点余钱可以养自己,就不须负起照顾父母的道德义务。

这是政府和社会大众心甘情愿与乐龄人士分享国家资源的一种美德。诚如5日“站长的话”中所说的:“……作为一个包容社会,纳税人和消费者有能力,也有义务照顾长辈,正如我们照顾家中长辈和父母一样。”

因此,无论是政府还是商家,在给乐龄人士一些优惠时,不应以他们的个人经济能力来区分,否则只会把乐龄人士分裂成富乐龄与穷乐龄,失去国家照顾乐龄人士的意义,这也不是政府及商家推出各种乐龄优惠的初衷。

对于这样的观点,我并不以为然。政府或商家给乐龄人士的种种优惠,是出于对前辈的一种尊敬和回馈,回馈他们年轻时对国家和社会所付出的努力和贡献。因此,给予乐龄人士的优惠措施,不能对乐龄人士的经济能力斤斤计较,否则这种美好的品德,将论为低俗不堪的施舍行为,对接受优惠的乐龄人士而言是一种莫大的羞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