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从事自由身工作的男子廖名晖(译音)星期五(1月10日)上证人栏供证时,忆述他如何于2018年2月28日,在他位于后港的住家楼下,与蔡深江和李冠芳会面,见证两人签署转让鹤鸣公司股份的协议。

根据当初所签订的合作协议,任新武持有35%鹤鸣公司股份,蔡深江与李冠芳则以“投入管理与智慧产权”的形式,分别分得35%和30%股份,蔡深江股份由李冠芳代为持有。协议其中一项条款也指出,若要转让公司股份,必须通知公司其他投资人。

蔡李二人称转让股份时“忘了”通知任新武

廖名晖说,他与蔡深江和李冠芳是旧同事关系,李冠芳后来找他加入鹤鸣的子公司,从事活动筹办的工作,李冠芳与另一名叫黄明静的女子是他的主管。

鹤鸣控股有限公司由蔡深江、李冠芳,与原籍中国、持加拿大护照的商人任新武合作设立。三人在2017年7月签署合作协议,由任新武提供99万元的免息贷款,充当公司运作资金,公司必须在三年后还钱给任新武。

延伸阅读

资深媒体人蔡深江与李冠芳被诉方质疑,是否真的有签署转让华文教育公司股份的协议,辩方传召见证两人签名的男子供证,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。

蔡深江在2018年3月加入新传媒,担任华文新闻和时事节目总编辑。他与李冠芳之前都在新加坡报业控股(新报业媒体前身)属下华文媒体集团服务,两人分别在2017年9月和5月离职。

廖名晖记得在2018年2月28日的几天前,李冠芳来电要求与廖名晖安排见面;28日当天,李冠芳与蔡深江来到他的住家楼下,向他解释两人准备签署转让股份的协议,并且要求廖名晖以证人身份签署文件。廖名晖于是照做,他当时没有问蔡深江为何要转让股份。

不过,蔡深江和李冠芳都称,他们在2018年2月28日,即蔡深江加入新传媒之前,就签署协议把蔡深江的公司股份转给李冠芳,蔡深江也没有参与管理鹤鸣的工作,但他们“忘了”和“没意识到”要通知任新武。诉方则质疑这份股份转让协议的真实性,并指蔡深江如今声称已将公司股份脱手,是试图与公司保持距离。

诉方的立场是,如果蔡深江真的如他所称,在加入新传媒前转股,以及之后不再管理鹤鸣,那他等于违反合作协议中的条款。高庭已在2021年1月谕令将鹤鸣公司清盘。案件择日续审。

辩方证人廖名晖称,他在李冠芳(图)的要求下,于2018年2月28日和李冠芳与蔡深江见面,见证两人签署转股协议。(档案照片)

如今,任新武指蔡深江和李冠芳管理公司不当,并且在贷款到期时,不肯让公司发放款项还钱,他为此发起诉讼向两人追讨99万元。案件于2024年11月12日在高庭开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