债务偿还计划于2009年5月推出,旨在协助负债人避免破产,但负债人不能自行申请加入,须由法院推介。

他询问律政部如何加强监管,以防债务咨询公司误导和剥削债务人;他建议律政部与其他部门或社会服务机构合作,给负债人提供准确可靠的财务指导。

另外,律政部正在审查债务偿还计划(Debt Repayment Scheme,简称DRS),以应对计划被负债人滥用和一些机构在这一问题上的不当行为。这些机构鼓励负债人不负责任地借贷,再自行申请破产,以进入债务偿还计划,从而规避偿债义务。

在回应议员郑德源(先驱区)和官委议员徐锦莉的相关询问时,唐振辉指出,当局已收到反馈,指在某些情况下,执行判决所费的时间、精力和成本与获判金额不成正比,致使一些判决最终未能落实。

明年是“第二司法特许状”确立200周年纪念

1826年,槟城、马六甲和新加坡三个商港成为英国在马来半岛的辖地,统称“海峡殖民地”。1827年,英国国会颁布“第二司法特许状”,支配海峡殖民地的法院权限与结构,正式在三地推行类似英国的统一司法制度。

唐振辉说,律政部将加强宣导教育,包括在官网提供更详细的实用信息,并发布债务偿还计划申请流程指南,引导负债人正确应对债务问题,减少对债务咨询公司的依赖。

审查债务偿还计划 以免负债人和机构滥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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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政部将让法院获得更大权力,以识别负债人的资产和收入来源,并引入新的执行机制,威慑和惩罚不遵守庭令的行为。同时,当局将委派民事判决执行官,协助诉讼当事人执行判决。

唐振辉说,明年是“第二司法特许状”(The Second Charter of Justice)确立200周年纪念,届时将举办一系列活动,详情将适时公布。

“我们会尽可能简化流程,并发布相关步骤指南,以减少负债人对这些公司的依赖。”

文化、社区及青年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星期二(3月4日)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律政部开支预算时说,这些改革措施适用于雇佣纠纷索偿庭(Employment Claims Tribunal)、邻里纠纷仲裁庭(Community Disputes Resolution Tribunal)和小额索偿庭(Small Claims Tribunal)。

他说,为应对这些问题,律政部计划采取上述措施。由于这些改革较创新,当局正与律师和司法人员等利益相关方深入研究,细节将适时公布。

周凯年(蔡厝港集选区)对律政部审查债务偿还计划表示欢迎,他知道有负债人求助于第三方咨询公司,而一些咨询公司对负债人收取高昂费用,甚至要负债人进一步借贷来支付咨询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