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对者中,可能有的认为受害者既然屡劝不听,那就让他们破财吧,唯有这样才能吸取教训。

警方的角色不是惩罚,而是充当临时的监护人,使受害者有足够的时间恢复理性,摆脱诈骗者的控制。

《海峡时报》记者在评论中用到“保姆法案”(nanny law)的字眼,认为这个家长式作风的法案,是把受害者视为须要监管的儿童,由警方决定“零用钱”,安排银行发放给受害者。

当然,“保姆法案”并不完美,实施起来须要谨慎,也须要持续监督、评估和改进,才能在社会保护和个人自由之间取得平衡。

新法授权警方在特定情况下,向银行发出限制令,可以暂时冻结受害者的户头交易,防止损失。

本案不仅凸显诈骗的严重性,更揭示受害者在骗子心理操控下,判断力严重受损的现实,令家属爱莫能助。

法案的最终目标,是帮助受害者重建生活并保住钱财,这些单靠家庭成员的干预,往往难以实现,回顾过去的许多案例就会明白了。

更有读者投函,主张由信任的家庭成员而不是警方,来管理诈骗受害者的财务,并以亲属的经历为例,说明家人支持的关键作用。

冥顽不灵的80岁老妇,误坠假公安骗局,坚信骗子说的“警方贪污不可信”,多次拒绝警察协助。

“保姆法案”的临时干预措施,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提出的,目的在防止更大的经济损失。当事情真的发生时,这个看似专制的“保姆法案”,或许是我们最后的防线。

(作者是《联合早报》资深高级记者)

我国的口香糖禁令以及对罢工和游行的严格限制,都曾引发国际社会对政府过度干预的批评;我们的坚定立场,反映政府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决心。

如今,“保姆法案”也不可避免地面临同样的挑战,成败将取决于政府能否有效平衡社会利益和个人自由,并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。

政府11月11日在国会提呈《防诈骗保障法案》,重点在采取针对性的干预措施,保护无法自救的受害者。一旦通过,新加坡应该是全球首个立法限制受害者进行银行交易的国家。

内政部强调,发限制令旨在保护受害人,仅在劝说无效、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使用,并会顾及当事人及家属的意愿。

内政部的调查显示,超过九成受访者支持法案。

翻阅过去的记录可以发现,某些法案在推出时曾引起“干预个人自由”的争议,这并非第一次。

有些人认为,政府不应过度干预个人选择,受害者应为自身行为负责。

过去五年,尽管警方和媒体频繁进行公众教育,但新加坡的诈骗案件仍暴增近五倍,诈骗手段日益复杂,受害家庭遭到毁灭性冲击。这场黑白拉锯战,显而易见谁占了上风,凸显迫切须要采取更果断行动的现实。

法案的最终目标,是帮助受害者重建生活并保住钱财,这些单靠家庭成员的干预,往往难以实现,回顾过去的许多案例就会明白了。

她态度强硬,拒绝听从女儿和丈夫的劝说,坚决不与反诈骗中心合作。被带到广东民路警察总部时,老妇仍不信眼前的是真警察,还诬告警察特意建了这栋大楼来骗她,最终的代价是被骗走362万元巨款。

这种心态不可取,他们将受害者简单地归为固执或愚蠢,低估诈骗者的手段,也忽视受害者复杂的心理状态。或许只有当亲人受骗时,他们才会真正明白。

事实是,当受害者深陷诈骗圈套时,在诈骗者持续有系统的心理轰炸操控下,除了诈骗团伙的话,谁也不信,家人的劝说也往往无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