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路交通(杂项修正)法案已在国会三读通过。
祖安清心说,我们要记得在类似案件中,违例者的确显露危险或粗心驾驶行为,因此需要有足够严厉刑罚以有效地起到阻吓作用。
这次修法将提升当局的执法能力,如授权移民局官员在边境关卡及附近进行酒精呼气测试,以便及时处理酒驾通关的违规驾驶人。
公路交通法令上一回大幅修订罪行规定是在2019年,主要收紧对特定罪行的刑事处罚,以加强法令的阻吓作用,例如提高最长监禁期和最高罚款额、对造成死亡或重伤的罪行制定最短监禁期和执照吊销期,以及对重犯者和严重犯罪者制定更高刑罚。
议员叶汉荣(杨厝港区)和祖安清心(丹戎巴葛集选区)认为,删除强制性最低刑罚将发出错误的信息,让人觉得政府对这些违例者更为“宽容”,并影响到公众对政府的信心。
政府拟删除罪责较轻交通案最低刑期规定,五名议员对此有顾虑,认为可能发出错误信号,并显示政府对类似行为更为“宽容”。内政部兼国家发展部政务部长费绍尔副教授指出,修正法案是为了让法律更为公平,并强调当局将继续对违例者予以相应处罚。
工人党议员陈立峰(后港区)和前进党非选区议员潘群勤,也举出2024年4月发生在淡滨尼1道和4道及勿洛蓄水池路交界处的致命车祸的例子,车祸造成17岁初院女学生和57岁灭虫公司女职员丧命。当时有不少人认为当局应该加强相关刑罚,事件也在国会引起讨论。
公路交通(杂项修正)法案星期二(1月7日)在国会提出二读。费绍尔说,法案从三方面修订公路交通法令,包括删除法令中一些罪名的强制最低监禁期和驾驶执照吊销期。这是为了在刑罚的阻吓力和相称度之间取得平衡,也确保行之有效。
费绍尓在总结时重申,这次修法并非对行为恶劣的开车人士展示更宽容的态度,也不是要减轻他们的刑罚。“我们会继续惩罚那些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,而最高刑罚并没有改变。法官将有充分的灵活性,根据每起案件的情况做出适当的判决。”
她也说,前进党支持法案其他修正条例,但无法支持删除最低刑期这一项修订。“如果能修正为保留现有针对鲁莽或危险驾驶的强制性刑罚,我们会支持这个法案。”
费绍尓透露,在2023年,约1万4000辆外籍车辆驾驶者因抵触交通条例被捉。他提醒外籍驾驶人在本地要遵守相关条例,当局也自2019年起就拒绝在本地有未缴罚款的外籍车辆入境。
潘群勤说,根据警察部队数据,从2020年到2023年,致命交通事故明显增加。“那为什么政府如今在公路安全情况恶化时,降低这个政策的威慑性呢?前进党反对这项修订。”
修法提升执法能力 移民局官员能在关卡及附近进行酒测
费绍尓说,政府致力于确保公路安全,但法律不能防止所有意外发生。“我呼吁所有公路使用者,无论是开车人士、脚踏车骑士、行人、议员们和其他人在公路上保持警惕和以礼待人。一次分心、一次粗心的错误,或超速的诱惑都可能导致意外的发生,让你后悔终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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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正如许多开车人士注意到,有不少人超速、尾随他人或粗心驾驶。我们不能再降低刑罚,进一步向这类驾车者发出错误信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