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说,这可让法庭腾出资源,身为监管者的食品局也可以更快行动,直接向违例者发出监管制裁。

涉及食品安全的违例行为在不同法令下的惩罚不同,政府将统一刑罚框架,提高最高罚款额来加强监管机制,以更有效地保护消费者。销售不安全食品的业者可面对的最高罚款额从5000元,提高到5万元。

新法案除了整合食品相关法令,也旨在加强食品安全机制和食品供应韧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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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说,这是考虑到卫生肉类与鱼类法令的现有刑罚,也是现有食品法令中最高的。每起案件的刑罚仍由法庭决定。同时,刑罚根据违例行为的严重程度、对公众健康风险等因素而定。供应不安全食品等严重触法行为将面对更严厉的惩罚。

有鉴于整合工作,现有法令的部分违例行为能以监管制裁方式取代。例如:违反进口执照条件属行政类违例行为,无须上庭提控。食品局仍可以采取监管行动,如罚款和吊销执照。

她举例说,根据卫生肉类与鱼类法令,售卖不安全鱼肉产品,违例者可面对最高5万元的罚款,但如果违例者售卖的是其他食品,则会根据食品销售法令,面对最高5000元罚款。

她说,我国的全球食品供应网络持续扩大,消费者希望有更多和新类型的食品。食品安全风险可出现在供应链的任何环节。随着科技日新月异,市面上出现了新的食品生产方法和新型食品。

食品局可更灵活应对食品安全风险

新法案将把严重的食品安全违例行为的刑罚统一,初犯的公司可被罚款最高5万元;初犯的个人则可被罚款最高2万5000元,或坐牢最长24个月,或两者兼施。

法案把现行九项法令中,同食品安全与保障相关的条例整合为一,以确保整个食品链的一致性。例如,根据食品销售法令,售卖不安全食品是违法的,但卫生肉类与鱼类法令只针对鱼肉类产品,而环境公共卫生法令只涵盖零售环境。根据新法案,所有供应不安全或不适当食品的行为都属违法,不论产品类型或商业活动。

傅海燕指出,随着新加坡面对不断变化和加剧的食品风险,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项新的单一食品法案。

傅海燕说,涉及食品处理程序的现有罪行过于具约束性。新法案有相关条文使“食品处理”的定义更广泛,涵盖生产、包装和运输等各环节,以确保食品链的各工作者负起安全责任。新加坡食品局也可更灵活地应对食品安全风险。

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星期三(1月8日)为食品安全和保障法案提出二读时指出,法案旨在强化我国食品安全机制来保护消费者,并支持领域发展。目前,不同法令的相似罪行刑罚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