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过两天近八个小时的辩论,《职场公平法案》获朝野一致支持,星期三(1月8日)在国会三读通过。本地四分之三的劳动力,将在法案生效后获得法律保障,雇主做出聘用决定和评估雇员表现时,不能有任何歧视行为。
共有29名国会议员参与辩论法案。人力部长兼贸工部第二部长陈诗龙医生,星期三为辩论总结时说,这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案,在制定过程中须平衡多方各种考量,人们对法案推进的速度,也有不同看法。
陈诗龙也说,政府通过广泛的咨询与讨论了解各方看法,并在劳资合作伙伴的支持下,以稳健审慎的态度立法,确保反映当下的社会和职场规范。
“我们没有仓促行动,而是以审慎和周全的态度来处理,以免破坏我们得来不易的社会和谐。”
他说,各方一致认为,创建更公平的职场、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就业机会是重要的,但相关问题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得到解决,当局会听取意见与反馈,继续努力和改进。
《职场公平法案》规定,雇主如果因为雇员或求职者的年龄、国籍、性别、婚孕状态、家庭照料需求、种族、宗教、语言、体障与精神状况,做出解雇、拒绝聘用或拒绝擢升等对他们不利的决定,就属于职场歧视。
延伸阅读
《职场公平法案》是相关立法的第一阶段,根据职场公平劳资政委员会提出的22项防止职场歧视建议,为歧视行为下定义、阐述豁免范围,以及规定企业必须制定解决纠纷的机制。
不符合法案定义的职场歧视行为,则会通过相辅相成的《劳资政公平雇佣指导原则》,为遭遇歧视者提供保护。
第二阶段的立法,预计2025年下半年提出,制定被歧视者求偿的法律程序。这两个与职场公平相关的法案,会一起在2026年或2027年生效。